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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徒弟合伙给老板做事,徒弟摔伤了,我和老板没有合同,老板不认账,说是包给我的,请问我有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18-11-03 0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且一年后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此规定,若你能确实证明自己与公司间的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早已满一年,应视你在工作满一年之日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后你还可向公司主张工作第二个月起至一年的11个月工资。
    你的这种情况属于劳动争议,应先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之后才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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