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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卖方)和买房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买方交了定金,现在不想卖了,怎样才能减少违约责任,违约金能有多少

合同纠纷 2018-07-04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89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保证债务的履行: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返还或者折抵价款。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所述,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 并且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 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购房定金,卖方作为负有履行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 并且交付房屋义务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那么依据定金罚则,卖方应当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
  •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 二手房20%违约金应该可以被接受。一般来说,20%是约定违约金中较高标准。实际上,法律对此没有严格限制,只要不显失公平,法院将依照合同约定判决。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法律法规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有明确规定,并且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了违约金,都应适用法定违约金。
    3、法律法规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作了规定,但同时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如果当事人已经约定了违约金,则适用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适用法定违约金。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逾期付款,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于违约金的约定明显不合理(超过法定标准太多),也可能会适用法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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