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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把生育津贴转到单位帐户,单位却不发给职工,休假期间领全额工资,我该享受生育津贴吗

劳动纠纷 2018-11-16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公司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的,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完全由公司承担。一般地区的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20%,员工个人8%。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6%,员工个人2%。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2%,员工个人1%。
    4、工伤保险:用人单位
    0.4%-
    2.4%(共六档),员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用人单位
    0.8%,员工个人不缴费。
  • 假期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假期,春节三天长假,还是清明节一天假期,五一一天假期,端午节一天假期,中秋节一天假期,国庆长假三天)以及双休日等假期时间加班,向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加班费。根据加班时间不同,假期工资也有差异。
    在法定假期内,假期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三倍支付,如若加班时间是法定假日连带双休日,则双休日的假期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两倍支付。
  • 个人缴纳社保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
    但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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