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3月15日,我得知单位将在一个月后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但是在3月31日,我去医院得了糖尿病。我还能享受医疗期吗?在医疗期满后,我可以得到赔偿然后终止合同吗?我已经任职20个月了劳动法规定患有慢性病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1-10-20 1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