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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农村土地证是我爸的,现在房子拆迁,我堂姐有权继承老宅吗,我爷以前在我家住,我堂姐说是我爷的房子,该怎么证明这是我爸的房产,我堂姐没继承权,谢谢

继承 2018-12-06 22: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地,承包期内如果家庭成员死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整个家庭消亡除外)。
    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办理。解决人地矛盾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下列土地承包给新增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也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来解决。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集体,集体有统一规划使用的权利。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者继承的只是房产所有权,农村居民或者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应当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其使用权应通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依法合理的确定。
  •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 既然有房产证,一般按房产证的面积给予补偿,具体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或国土资源局 咨询,参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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