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4月13日在商场交定金购买转角书桌一张,承诺送货日期5月1日。当时说可货到付款,之后的两三天却给我打电话,说是必须交全款才给发货,由于商场离家特别远,5月7日才有时间把全款交上,交款时承诺的送货日期是20天之内。直到6月8号,商家没主动给我打过一次电话,在我再三催促下,并且在商管介入的情况下,终于在6月8日才付货到家。在安装过程中发现桌面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和商家沟通,同意换货,当时承诺日期是十天八天的。今天是6月28日,承诺的事情到现在都没解决,期间商家没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说明不能解决的原因。我打过四次电话,第一次承诺十天八天的到货,十天的时候我打的第二次电话,又称诺三两天,到第八天的时候我又打电话,又承诺第二天,到了第二天我又打电话,告诉我,来的货和我家的家具不是一个方向的。想请教老师,我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申请退货,并且要求赔偿,急切期盼回复,和这样的商家真是伤不起。
综合法律
2018-12-13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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