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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罗律师,我想问下,我是重庆农村户口,我老婆是红安太平镇人也是农村户口,我们想在红安八里湾镇买房孑,可是现在建的新房都没有房产证,只有房屋建设证和土地分割证,请问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吗?如果买需要注意那几点!谢谢!

房产纠纷 2019-01-01 06: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想立遗嘱通常不可以去公证,因为没有房产证,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
    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 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待出卖方取得房产证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无权处分人(即未取得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以出卖房屋为目的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可以待房屋取得房产证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但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合同履行周期长,可能发生违约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建议合同详细约定相关违约责任,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 你好。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其次,建议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第三,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
    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目前存在好多公司打着公证的旗号在进行操作,但这实际上对买方来说,存在的风险特别大。
    一般公证书的方式主要是以委托公证出现的。其实,这样的公证书,业主(委托方)是可以单方面撤消的!所以存在风险。希望可以帮到你!
  • 土地分割登记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分割转让证”既是准予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产的法律凭证,又是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件。
    商品房售出前,“分割转让证”由开发商持有,售出后由该商品房购买者持有。
    “分割转让证”的内容包括了购房者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时所须填报的主要项目。房地产交易完成后,购房者只需在开发商交付的“分割转让证”上签名,便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至此,购房者才成为该商品房名副其实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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