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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拆迁所得房屋,产证只有丈夫名字,买卖协议上只有丈夫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益?付定金时妻子在一旁,完全知情。因产证只有丈夫名字,所以协议上只签老公名字。

购房款悉数打入丈夫银行卡。妻子因担心丈夫私自把钱交给前妻所生女儿,要求其公开买房所得款。丈夫好面子拒绝了。现妻子找到我司,威胁采取法律途径终止协议。提出最后一笔房款打入她的银行账号。

问题来了,1、协议是否有效?

2、妻子能否以不知情为由终止协议

3、房款能否打入妻子账户

感谢回答,婚后拆迁所得房屋,买卖协议上只有丈夫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是否有效?

拆迁补偿 2019-05-19 15: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协议签订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房屋拆迁协议是与谁签订?房屋拆迁合同,一般分为两种情况:货币安置或者产权调换。
    如果是货币安置,也就是赔钱。如果是这种方式,一般都是和拆迁办签订合同,然后领取拆迁赔偿款,每个城市都有专门的拆迁办,拆迁办应隶属于政府。
    如果是产权调换,也是拆掉你的房,另外赔你一套新房,那么这个合同是和开发商签订。
    1、房屋拆迁合同是对拆迁方和被拆迁房有效的。你的情况,如果拆迁补偿的价钱合适,又能立马给钱,和谁签订都没有关系。
    2、如果开发商房屋拆迁不能短时期给钱的话,和政府体育局签保险些。
  •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对于所有人的概念,条例未作进一步明确。个人认为,即使在拆迁时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只要你们确实购买了该房屋,并有居住了20年的事实,则是应当获得补偿的。
    但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确定的重要文件,也是房屋过户、转让的重要文件,因此,为了行使权利的便利,建议你们尽快与舅舅协商办理各自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  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应该是书面合同 )的,所欠债务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的,实际上在双方间成立的是一种口头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口头形式签订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合同,因履行口头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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