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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我签了一份二手房销售合同,准备买一套二手房,并付了2万元定金。因为我的家庭状况,现在我买不起了。我可以提前退还押金吗。合同卖方的女性业主的姓名应由男性业主签字,经纪人和房屋中介的门店经理签字,并由两位门店经理中的一位签字。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可以取回押金吗

房产纠纷 2022-05-20 2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是必须约定的,是否需要支付定金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约定了定金后,买受人交付全款时,定金将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 购房者一般在购房时签订的定金协议或认购书等都具备定金性质,所支付的定金是作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若一方在约定的时间拒绝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要按照定金罚则来承担不利的后果
  • 购房定金有些情况下是可以退的,但是购房者想要回购房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房屋有质量问题,符合合同解除条件的,可以申请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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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退还定金是否可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能要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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