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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社保欠费7个月,现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部门不让领失业金,办理转出手续,找原单位,原单位说没钱不交,我现在该怎么办,求解!谢谢!现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部门不让领失业金,办理转出手续,原单位说没钱不交,我现在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2-28 06: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可以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和一张一寸的照片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的就业局服务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手续。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社保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内容,缴纳社保,退休可领养老金,平时就医可以享受医保,工伤有工伤理赔,失业可以领取失业金,功能还是很多的。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公司给你的补贴只是你个人部分,实际上公司省去了很大一部分属于公司应该缴纳的费用。
    公司现在为你们缴纳社保是应该的,你们不存在退还所谓补贴的事情,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一般失业金是一种保险,如果没有失业,是不存在领取失业金问题的,如果失业了,要去当地劳动主管机关登记,有了失业证明就可办理
    1、按规定,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  
    2、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员工办理失业保险金,是需要员工有求职意愿或者非本人意愿离职才可以享受的。  员工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资料在窗口咨询。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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