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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我2015年12月通过开发商在中山坦洲购买一手楼现房一套,通知2016年1月份通知收楼,在收楼的时候发现房屋多处存在质量问题,有渗水的现象,当时物业的人同意维修,但是一直到今日物业还未完全修复,开发商是否违反合同法,由于存在质量问题房屋验收不合格没有达到交付条件造成的按时交楼给我?损害我的权益,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索赔,盼复谢谢是否违反合同法,由于存在质量问题房屋验收不合格没有达到交付条件造成的按时交楼给我?损害我的权益,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索赔

合同纠纷 2019-06-17 09: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起诉需保留时间差证据(没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消费者维权途径:
    1.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从2014年3月15日起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是该商品未被拆封。
    2. 12315维权
    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此途径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寻找法律维权的方法。能给予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惩罚。
    在使用12315维权之前,最好能保留商家不正当交易的有效凭证。
    3. 媒体曝光维权。
    针对有背景、有影响力的违法商家,各种协商途径,各种维权受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和高层政府官员的重视来深度维权。
  • 消费者购物时要擦亮眼睛,不要被虚假宣传蒙蔽。消费者一旦发现所购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4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以及《侵权责任法》47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赔偿”进行维权。
  •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至于索赔金额,具体问题还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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