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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商场买了套家具,还没有搬回去,后来不喜欢要退货,商家拒绝退货,之后我找了商场,商场给的理由是他们报备了特价,(商场有7天无理由退后的条例,其中不能退货如(特价商品,团购商品)

这里要说明下,我买的时候他们没有跟我说这是特价商品,我的发票上也没有写特价商品。

这样的情况我要怎么?办我在商场买了套家具,其中不能退货如(特价商品,

这样的情况我要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5-23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房流程四步走
      第一步: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第三步: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第四步: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
    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 发生退货,如果是在开票的当月,不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超过开票的当月,开票系统不允许作废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因为退货而产生的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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