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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换了我的工作,降低了我的工资。请问这是否符合劳动法

劳动纠纷 2022-07-07 14: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单方面降低工资某一员工劳动工资,并不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既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平等协商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
  •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时,里面应明确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一方降低员工工资,属于单方违约行为,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因为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工资待遇计算方法
  • "劳动法调岗降薪的规定相关内容如下: 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1、双方协商一致;
    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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