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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兄弟姐妹三人,现要办理继承去世爷爷的房产,因跟我姑妈关系较好,先跟我姑妈协商以后,姑妈同意放弃继承,而把属于她的继承份额赠予我父亲。可是咨询当地公证处以后,公证处的答复是不能出具我姑妈赠予自己的继承份额给我父亲的公正!说她只能放弃继承权,公证处只提供放弃继承权的公正!请问公证处这样合理吗?姑妈同意放弃继承,说她只能放弃继承权,公证处只提供放弃继承权的公正!请问公证处这样合理吗?

继承 2019-04-29 14: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2.放弃继承权公证生效后,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一般不能更改。  
    3.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应按接受继承办理。  
    4.放弃继承权的人,应当是享有继承权的人。  不享有继承权的人,自然就谈不上放弃继承权了。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供。这种亲属关系为确实享有继承权的亲属。  
    4.有本人签名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 房产继承的公证办理需要多少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要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用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房地产继承过户登记费以及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3.契税;
    房屋房产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房屋房产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
  • 要视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赠与合同,申请人指的是赠与人于手赠与人双方,如果是赠与书,申请人仅指赠与方,而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是要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
    赠与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
    (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 关于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可以反悔吗吗?回答是不可以。房产继承公证的步骤是: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既然已经做出了承诺,反悔是得不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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