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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计划于2017年1月20日辞职。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劳动合同于2016年11月9日到期,但在与公司协商辞职后,公司通知我需要支付6800元的过去培训费用。我过去确实参加过公司提供的培训组织机会。我之前签署了一份培训协议,需要服务两年至2018年9月。但是,公司少给我2个月的社会保障,也没有安排年假。我提前一个月辞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求我从工资中扣除培训费用。这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09-07 18: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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