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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人手里购买了一个二手房,合同里没有说明房屋过户手续费谁出。那么应该由买方出,还去卖方出呢?或是一人一半从个人手里购买了一个二手房,合同里没有说明房屋过户手续费谁出。还去卖方出呢?

房产纠纷 2019-01-22 06: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买家胜诉取得法院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要求法院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可以单独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均价低于5000元/m2,评估价*
    1.5%;非普通住宅:高于5000元/m2的,面积超过144m2的,用于其它用途的,评估价*3% 。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规定是卖方交,可是如今很多都是买方啊)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五年的:评估价*
    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
    5.55%;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
    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
    0.3%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购买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整个办理程序一共包括四个环节,即签约、交税、登记、取证。所谓“签约”,指的是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置《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所谓“交税”,指的是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所谓“登记”,指的是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所谓“取证”,指的是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所有权证》,这是最后一个环节。
  • 二手房过户流程主要有买卖双方无贷款: 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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