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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份,公司发邮件通知,年终奖为一个月的工资,2月份过年期间给一半,剩下的说是6月底才给发,也就是7月15号发6月份工资的时候一起发。我5月底提出离职,按照合同,我6月底走人,我还能拿到剩下的那一半的年终奖吗?还有就是我2016年7月进入公司的,签的是一年合同,后面公司一直没有续签,但是按时会给交五险,会有影响吗

劳动纠纷 2022-10-04 0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后,若劳动者满足领取的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年终奖。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此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 企业员工辞职后,如果劳动合同中已约定的,应有年终奖,年终奖其实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支付;根据年底效益随即或临时性决定发放的,没有年终奖。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 企业员工辞职后是否有年终奖主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有明确约定的,那么考核年度结束后离职的,应该支付年终奖。如果没有书面的约定,离职的员工可以不发年终奖。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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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前邮件通知分两次发年终奖,收到一半之后,我离职,其余的一部分还能拿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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