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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5点下班,下班打卡5点整,公司给算早退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0-07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班迟到早退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扣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在公司上班时迟到、早退,如果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要扣钱,且扣除的数额合理的,则扣钱是合法的;如果公司没有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或者数额明显过高的,则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上班迟到早退扣工资是合法的,但数额必须合理才行。若应劳动者的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扣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逾期不付的,责令其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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