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婚前男方已经购买房子,不愿意加上女方的名字,两人离婚后,女方有什么保障?

离婚 2019-03-21 10: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后购买房屋的,经夫妻双方协商拿上房产证去交易中心办理一个人就行。但是按中国的法律 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该房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房屋产权仅归属一人的情况下,房屋仍然可以认定为共同所有。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登记在一人名下,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1、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2、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的,是二人的共同财产。女方按照双方协议或者约定享有共有权。
    3、双方明确约定房屋份额的,是按份共有。未明确约定份额的,由两人共同共有。物权法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铜陵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