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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老家买房,老婆主贷,已还清,现在想在南宁买第二套,老公主贷,首付多少呢

房产纠纷 2022-10-29 1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依据你们的合同确定
  • 看你买的房子的价格了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买的,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比例分配。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房屋产权归产权登记人,产权登记人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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