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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标准是什么呢

房产纠纷 2022-11-05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是:受让方、使用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应当认定该行为有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无效;宅基地的使用、建造应当合乎土地主管部门的规定。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各乡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验收三到场。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特定,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主客体具有限定性,主体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客体仅限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可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特点是:农村宅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特定,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农村宅宅基地使用权主客体具有限定性,主体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客体仅限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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