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拆迁已经和当地政府签完了协议,但是就在我们快搬完家的时候政府又说我们合同签的有问题,说我们签错了不应该按正常的民房签,说我们家是建水电站时遗留下来的房屋,给的钱比正常的民房少很多(普通民房一千一百多,水电的才七到八百),而且还不让要钱只让要房子,其它的拆迁费用都没有。我们有房照和土地使用证。签合同的时候已经交给他们了。水电站是91年到95年建的,建成后房屋不知道是哪个部门进行了买卖,我们是98年从别人手中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照都有。另外“水电遗留”一说只是政府说大家什么相关文件也没有看到。不知道这跟我们已经签了的合同有没有关系。我们这儿拆迁也并不是按法律先补偿后搬迁。合同签完了也搬完了款也没有到位,也不收房也不做答复也不还土地使用证和房照。我们如果上诉能胜诉吗?“水电遗留”一说合理吗?请求帮助!我们有房照和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和房照都有。另外“水电遗留”一说只是政府说大家什么相关文件也没有看到。也不收房也不做答复也不还土地使用证和房照。
房产纠纷
2019-03-02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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