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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逾期交房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购房合同。房子应该19.9.30日交房,至今还没交。根据民法典的司法解释,解除权行使权力为1年。因为开发商的根本违约,给我造成很大的心里伤害,我现在想退房,还可以退吗?根据合同约定,我可以这样理解吗,60日后为解除合同约定达成,60日后又可以理解为解除购房合同的时间,在这里约定的时间,受不受那个1年解除权的时间限制。

房屋买卖 2022-11-24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的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要特殊情况下才能退房。只有开发商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并经买房者催告,3个月后仍不能交付房屋的,这时买房者就可以选择解除合同退房。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买方逾期付款如果卖方经合理催告买方后,买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付款的主要债务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及时通知买方。并且买卖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逾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不过解除权的有效期只有一年,所以当事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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