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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物网上买了鞋子,到货发现是假货,要退货商家不理,商家微博也将自己屏蔽,发现他是以正版的名义卖假货,我该怎么维权?在购物网上买了鞋子,到货发现是假货,要退货商家不理,商家微博也将自己屏蔽,我该怎么维权?

消费者维权 2019-06-14 19: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以及《新消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您可向销售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权利
  • 你好,根据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注意: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不是上述例外商品,可以要求退货。先好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商家卖假货可以依据以下法律进行维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按照上述规定,您在网上买到假货,卖家行为构成欺诈,您有权要求卖家“假一赔三”。如果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您可要求其赔偿五百元。建议:首先,收集保留有效证据,如果发现所购买的是假货,用相机拍下商品各个角度的照片,还有与商家沟通的聊天记录,以备投诉时使用。
    其次,与商家协商,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网上投诉或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我们团队每年办理产品侵权案件上千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都能帮当事人争取高额赔偿款,对这类案件很专业,效果很理想,近期刚办结几件与您类似的案件,都成功获得高额赔偿款我们可以给予您成功案例的判决书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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