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的,居民可以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在协商不成或工地死灰复燃的,电联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工地是否具有夜间施工资格,并举报投诉,要求整治查处这类行为。
以上方法都不行的,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对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