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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街道百般刁难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2-12-12 18: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协商谈判和行政投诉维权都不能解决问题时,或当事人对行政执法裁定不服时,司法诉讼就是业主维权的最后途径。
  • 业主可以通过协商或走民事诉讼来维权。
  •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如下:
    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
    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作出批复意见,知道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立后要告知公司,让公司把全体业主的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

    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之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过批复业主委员会成立。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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