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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要怎么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1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即使未签劳动合同,在具有法定的情形时,也可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来终止劳动关系。例如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劳动者退休后开始依法领取养老金的等。而未签约的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补偿: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支付双倍赔偿金;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当事人之间没签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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