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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青岛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已经过户,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但是没有交土地出让费,房产证上使用性质是,国有规划。请问我现在是不是已经有了该房子的完全产权。如果以后拆迁和普通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吗?

拆迁补偿 2019-01-07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理论上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由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相关手续只是没有办理房产证,这种情跟正常有房产证的 房子一样标准拆迁补偿,另一种是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房子,属于非法建筑对非法建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一般只赔偿建筑材料费用。
  • 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最多70年,并非指的你购买开始算起,而是说你所买房的那块地皮何时租买时间算起。
    如你2010年购房,但开发商在1995年就拿到了那块地,以期限最高的70年记,产权期限就是到2065年截至 你实际拥有的产权时间只有50年了
    实际情况以此类推,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为70年。
    一般商品房的土地用途为居住,则产权年限为70年。

  •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产权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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