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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我已辞职,上个月我有12天有效工资,但是到这个月15号我才收到8天工资,但是因为人事部一个办公人员和我有些过节,明知道还差我4天工资情况下,一再拖延,各种理由说在查询中之类的莫须有理由叫我等,今天已经20号了,我仍没收到4天工资,请问我该以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您觉得人事部做法是否违规,看我能不能把这事向当地劳动部门讲,然后让劳动部门出面帮我解决?上个月我已辞职,请问我该以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否违规,然后让劳动部门出面帮我解决?

劳动纠纷 2019-05-31 15: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 员工通用人单位自主解除劳动合同的,这5种情况具有经济补偿: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在发生上述情况的时候,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 你好,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即使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您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您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我的补充::13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 劳动者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无需任何理由,也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未支付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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