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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麻烦问一下我们公司上个月工作日要求正常上班天数是23天,但是有两天老板通知第二天接着上班,所以实际工作日是25天,但是公司只发了正常薪资,没有发另外两天的加班工资,这个情况是合理的吗?

讨薪 2023-01-27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同时间加班有不同的计算标准,所以具体看自己是被安排在几时加班。
  • 工资按23天算这个是不合理。一个月有三十一号,工作了三十天工资应当按照日工资乘以工作天数来计算。如果涉及到加班的应当按照加班工资计算。日工资的计算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工资或月工资除以
    21.75来进行计算。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工资按23天算这个是不合理。一个月有三十一号,工作了三十天工资应当按照日工资乘以工作天数来计算。如果涉及到加班的应当按照加班工资计算。日工资的计算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工资或月工资除以
    21.75来进行计算。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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