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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老公的工伤可以定四级也可以定五级,单位说定了四级以后就不能上班了,定五级好了以后就还可以回原岗位上班,但我老公的病情看以后上班是很难了。我不知道是定四级好还是五级好?我想问一下我老公的工伤可以定四级也可以定五级,还可以回原岗位上班,还是五级好?

劳动纠纷 2019-05-22 11: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 目前工伤新的认定方案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只有不是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才能算工伤。医疗费部分工伤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按照四十二条规定及医疗费用已得到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不能再报销医疗费。如果发生评残,可以同时得到补偿。
  • 工伤认定中,是否调查工伤职工本人视调查需要确定。
      职工遭受了工伤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或者工会、近亲属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认定中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查确认,是否找更是资格本人调查,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调查人员根据调查工作需要确定,通常情况下会看视或者找本人了解情况。
    但对一些事实清楚,不需要找本人即可确认的,也可以不找本人调查。
  • 工伤四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原则上是不能受聘再次参加工作的。
      工伤四级的伤残,已经明确规定离开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就已经表明不适合从事工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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