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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职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然后仲裁开庭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可以吗?有没有规定在职期间不能申请经济补偿金?我是在职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这样可以吗?有没有规定在职期间不能申请经济补偿金?

仲裁 2019-03-08 21: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可以不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实践中因劳动者提出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确定系由劳动者提出,否则发生纠纷时将很麻烦。

  • 1、员工的工龄是按照员工入职开始计算。和军龄无关。
      
    2、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单位根据不同辞退方式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3、第一,员工无故被辞退,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第二,员工严重过错被辞退,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或者合同变更协商不一致,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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