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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突然告诉我不符合岗位要求,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2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1、招聘信息中明确录用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在广告上发布招聘信息时,注明对职位的一些基本要求对所聘职位的具体录用条件、岗位职责进行详细描述,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
    2、对劳动者进行背景调查。
    劳动者是否提供了虚假个人信息,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隐瞒告知用人单位的重要信息,证实劳动者有无不正当行为,可视其为不符合条件;
    3、 建立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标准、考核方式及方法。
    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内容、评分原则及决定劳动者是否最终被录用的客观依据应当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试用期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工资;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工作天数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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