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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运营不好,想裁员,把我负责的业务分出去,架空我的职位,让我调岗调薪,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予以服从。如何维权?想裁员,让我调岗调薪,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如何维权?

劳动纠纷 2019-03-22 08: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是确有调岗等必要,还是得按劳动法上的规定,要先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以进行,否则劳务派遣单位擅自调动岗位等的,被派遣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们有好几个人都被要求调岗,那么建议最好就是联合起来去申请仲裁,要是有困难的,最好就找个擅长解决劳动纠纷的律师参加仲裁。
  • 有关劳动合同的纠纷,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关于工作岗位调动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单方调岗。从对法律条文的字面分析可以发现依法单方调岗的前提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其核心就是“不能”二字。
    如何区分“能”与“不能”,并对“不能”充分举证,就是单方调岗积极要件的重中之重。
  •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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