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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必须有房子的所有权吗

房屋产权 2023-08-27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租方是房屋产权人的必须有房子的所有权,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出租方与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进行审查,出租方是居间人的应当有房屋产权人的授权。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 出租方是房屋产权人的必须有房子的所有权,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出租方与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进行审查,出租方是居间人的应当有房屋产权人的授权。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 由于房屋租赁需要备案,需要提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然后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对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进行审查,所以房屋租赁必须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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