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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朋友在海南万宁看好一房子,但是土地的使用期限到2043年到期,这个楼盘原来是个度假酒店,后来他们又变成城镇居民用地了,他们又开发了一些楼盘,他们说房产证是七十年产权,但是就土地年限还没变好,这个情况买房子有风险吗?谢谢!但是土地的使用期限到2043年到期,但是就土地年限还没变好,这个情况买房子有风险吗?

房产纠纷 2019-03-20 14: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赔偿的方法: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18条的规定,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是:
    1、支付约定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违约金计算方法确定;
    2、赔偿损失,该责任形式适用于买受人损失数额确定,且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或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的情形;
    3、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 房屋产权没有年限,是永久的,房产证年限是土地使用期限。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
    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 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产权证,一般来说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 1、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时间的。
    2、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性质的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这个要具体看该项目的土地性质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就清楚了,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是有具体的时间显示的。
    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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