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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资标准8000,怀孕后请病假保胎4个月,期间只拿800多病假工资,而后上班公司便调岗降薪,降至6000元,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由社保发放。现在产假结束,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只愿意按6000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n+1),请问这样合理嘛?如果我现在同意协商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怎样的赔偿呢?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否要剔除病假及产假工资,按正常劳动状态下计算呢?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可以要求怎样的赔偿呢?是否要剔除病假及产假工资

劳动纠纷 2019-04-12 15: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 病假工资规定,按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病假应该给工资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  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
    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怀孕职工有生育保险的,正常情况再你可以休息六个月为产假(或三个月),要求你产前一个开始休息,之后你可以向公司请哺乳假(好像可以请一年),以上情况你是可以拿到工资的,对于你请病假,可以有点危险,还有对于你在休产假和哺乳假每月可以拿到多少钱,是取决于你上保险时的基数,他基本上和你上保险的基数差不多。
  • 按规定是给的是全额工资,而不是支付基本工资。 由于公司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所以产假工资也叫生育津贴是由社保中心进行核定并支付的。一般是先休完产假之后,职工将社保中心要求的材料交到公司,由公司去办理相应的领取,再转付到你手中。
    如停缴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或社保部门投诉解决。
  •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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