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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美团骑手,我离职后工资直接给我扣罚两千五,原因强行离职,这种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10-21 1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说离职就离职扣工资的标准如下:
    1、扣除相应的金额,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其他情况,未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2、如果未造成损失,可以和公司协商,拿到相应的报酬;
    3、公司可因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辞职扣工资一般不合法。
    1、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可能会扣工资。但劳动法规定员工在离职前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呈,以便公司找到接替工作者,若未提交辞呈的,离职后应赔付引起理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扣发工资不明不白,难以得到支持,何况现在国家对扣发工资较敏感。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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