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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商品房房产证

房屋产权 2023-11-17 1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办理商品房房产证的,需要带上以下材料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买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准购证明(如果有贷款的话要先做贷款审核)。交完首付款后由购房人亲自去房管局提交资料,办理商品房的房产证即可。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 办理房产证需要带以下材料: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办房产证需要下列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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