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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领导不同意,不给办理手续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5 0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领导不批的解决方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员工在工作试用期间,满三日即可辞职;
    3、如果用人单位有强迫员工劳动、拖欠工资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员工可以直接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辞职领导不同意,不给办理手续,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三十日时间到了,不用领导批准,可以自动离职,并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辞职领导不同意,劳动者去劳动局投诉有用。该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者与劳动协商;向劳动局举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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