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由于上海市限购政策,我已有2套房,没有购房资格。我现在已经签订合同正在交易卖掉1套,还没有过户,我再签订居间协议买了1套改善型房屋,属于没有购房资格,合同无效吗?没有购房资格。还没有过户,我再签订居间协议买了1套改善型房屋,属于没有购房资格,合同无效吗?

房产纠纷 2019-05-22 09: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新房常见的几种无效购房合同:
    1、商品房预售违法,合同无效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购房者签订合同
    对于开发商误导导致购房人产生重大误解,或者开发商胁迫购房者违背真实意思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但是购房者需要进行举证来申请法院和仲裁机构予与变更或者撤销。
    3、交付房屋的套型和设计不符
    开发商私自变更设计包括户型、面积朝向等事先没有经过购房者同意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该约定的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房屋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6、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买房再次抵押
    签订买卖合同后,出售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合同无效。或者一房多卖的行为,购房合同是无效的。
    7、开发商隐瞒事实出售拆迁安置房
    开发商将拆迁安置房出售给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8、延期交房超过合理期限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交付房屋任务的,购房合同无效。
  • 签订涉外合同注意事项:
    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
    2、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齐备,文字表达必须准确;
    4、要注意订好担保条款;
    5、对于仲裁条款应明确地加以规定。
  •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特定物作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部分再行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在法律文书生效以后订立抵押合同;或经核实尽管有银行贷款,但企业不是在财产抵押后贷款的;或贷款中银行资金不到位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
    抵押合同系保证合同的一种,是一种从合同,它以担保的主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条件,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
  • 土地买卖没有过户,当事人就不能从法理上拥有该土地,容易引起民事纠纷,因此当事人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