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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是因为突发脑出血。单位有责任承担医药费吗?

工伤索赔 2024-01-07 1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在工作期间发生的脑出血,您可以申请工地负责人或者法人赔偿。赔偿费主要是:医疗费,住院和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以及享有伤残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突发脑溢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工伤,工地负责单位应对工人给予赔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员工突发疾病导致死亡或者送医院后48小时之内经医生抢救而无效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在工地上脑溢血应属于突发疾病,应视为工伤。工地负责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的待遇给工人支付工伤赔偿和赔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但还是要经工伤等级鉴定后才确定赔付数额。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职工在工作期间生病的,单位是不应该负责医疗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引起的职业病的,则职工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未为该职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的,则应该由单位负责医疗费及其它工伤待遇。2、如果是因职工自身原因生病的,则原则上单位没有责任。但是,如果位未为该职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的,则应该由单位负责赔偿原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的医疗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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