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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黄梅县居民,已办理合作医疗,现因患病在XX医院需住院治疗,不知住院费用能不能报销,比例是多少已办理合作医疗,现因患病在XX医院需住院治疗,不知住院费用能不能报销,比例是多少

综合法律 2019-05-08 12: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由患者本人携带住院时审核手续及出院证明、费用清单和发票、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医保卡去医院的报销审核处办理
  • 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首先,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要出示身份证、医保证、然后办理住院手续,登记住院。这样才能保证在医院的部分开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然后如果想要出院,这时候需要
    (1)主治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去门诊收费处盖章生效;
    (2)住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条收据;
    (3)身份证、医保卡。
    3、拿着上述手续和材料,去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办理出院并且报销就可以了。
    4、办理完成,工作人员会给你出院通知单,包含各种开销明细,报销范围、报销金额等等内容。
    不同地区的具体医保报销方式报销步骤可能有差异,请详细咨询当地的医保中心或者医院。 对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报销比例一般低于职工医保,而且报销一般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报销到账。
  • 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赔偿
    根据《消法》第四十一条、《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支付下列费用:
    1、医疗费这包括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必须是受害人因消费事故造成身体伤害、疾病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这是指受害人受害的程度比较严重,需要专人护理所支付的费用。什么搜索情况下需要专人护理,应由医院决定。
  •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职工如患急病确实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自己到附近的医院诊治,持有医院急诊证明,其医药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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