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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爸的工资被拖欠,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在2004年判决被告支付工资,但是被告支付部分工资后,剩余工资至今未支付。请问律师,我家该如何讨要剩余工资?该不该得到赔偿?赔偿多少?如何计算赔偿?谢谢!老爸的工资被拖欠,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在2004年判决被告支付工资,该不该得到赔偿?如何计算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4-20 0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 协商解决。
    2、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兼职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 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此时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然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这个过程中证据的提供是很重要的。当事人要证明自己与该单位之间是存在兼职关系的。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 1、建议联合到公安、劳动监察支队报案。如果老板有支付能力,不支付工资的话,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积极寻找老板的个人财产,有财产线索尽快报告公安、劳保部门。如果公安、劳保部门不受理你们的报案,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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