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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车间已经搬迁,原公司的其他部门还在。公司调动的职位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14 2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变更合同必须和劳动者协商,必须征得劳动者同意,否则不得单方面变更。单位搬迁,劳动者不愿去新地方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 首先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可以调动劳动岗位,单位是有权利安排劳动者新的岗位的,劳动者在签订和合同时已经认可,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单位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为什么我说提前30天通知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举重以明轻可知,且需支付补偿金。2、如果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或已告知的规章制度中约定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就可以解除,且不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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