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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厂里受工伤,停工留薪有4个月,厂里的基本工资是2230,实发工资3600,是按那个给,发的现金我的手里没有工资单,厂里有签发实际工资3600的单因为在厂里受工伤,停工留薪有4个月,厂里的基本工资是2230,发的现金我的手里没有工资单

劳动纠纷 2019-04-29 07: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停工停产一个月内的,员工不干活,用人单位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停产超出一个月的,则可以分两种情况发放工资:
    (1)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可以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发放工资。也就是自第二月起,员工没有提供劳动,公司要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规定。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是指工伤职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救治,但是有关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其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工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不但要支付其工资,而且相关的福利也必须同时给付。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如果同用人单位协商后仍然没有得到工资的,可以通过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索要相应赔偿的方式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一般来说,直接停工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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