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则劳动合同终止,双方需要依法办理相应的手续,而公司需要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公司提高或者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劳动者不续签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则没有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