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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有六栋高33层的商品房,地面没有车位,地下有两层,确是商业停车位,要卖给商品房住户,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19-07-24 10: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注:以上材料都得用A4的纸
  • 地下的停车位,一般你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肯定会规定了是开发商的,但是这些车位中有一些是防空的or防战争的,这些是不能将车位的所有权卖掉的,因为国家如果有紧急情况会随时征用,你只能跟开发商买使用权,这样你就不能办产权了。这个是国家的硬性要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权的长期买卖就相当于是租赁性质的,可能会违反最多不超过20年的规定,这个风险是需要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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