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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2019-06-26 12: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因此,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在实践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所以,当事人最后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并不一定就是在合同中约定的那个数额。所以,实际中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租客最后拿得违约金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的,建议可以及时跟对方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损失又较大,还建议可以联合其他也遭受损失的租客一起向法院起诉,并可以找个擅长打合同纠纷的律师参加诉讼。

  • 1、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的种类为标准,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
    2、合同的相对性会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体表现为: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对房屋受让人的限制。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该原则,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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