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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工地上做事,手指被电锯所伤当时在医院做了手术现在两个月不能做事,我这个事情能赔的了多少钱。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谢谢!我是在工地上做事,手指被电锯所伤当时在医院做了手术现在两个月不能做事,我这个事情能赔的了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19-08-04 18: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车祸赔偿误工费一般应该赔多少钱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amp;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人计算,对收人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因公死亡,之后的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
    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财产权如抚恤金,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继承法中规定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所享有的财产权。这是对死亡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者本人享有。据此,根据抚恤金的性质,应以主要照顾、优抚、救济死者生前需要抚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兼顾其他亲属的原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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